湛江商人龐漢章曾是民航圈子里的顯赫人物。通過民航局官員拿到航班時刻,再與航空公司聯(lián)手運營,是他能量所在。最近幾年,民航領域反腐案件屢屢見到他的身影。
9月27日,是龐漢章自2009年11月之后,第二次出庭受審。他被控公司行賄,受賄人是南方航空公司兩名副總經(jīng)理。南航兩名副總受賄案已于今年上半年一審開庭。
龐漢章早早坐在深圳中院的被告席上,等待法官到來。他身穿白色T恤,戴著寬邊眼鏡,神色輕松。目前他正處于取保候審的狀態(tài)。
龐漢章于1993年6月注冊成立湛江經(jīng)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日美航空代理服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日美航空”),擔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自2009年起,民航系統(tǒng)若干腐敗案件皆因審計部門對日美航空的調(diào)查而起。
此次檢方指控稱:2006年至2008年期間,龐漢章及日美航空向南方航空公司兩名副總經(jīng)理周岳海和陳港行賄共計人民幣40萬元。陳港和周岳海分別于2014年底、2015年初被帶走調(diào)查。
檢方稱:2007年初,在周岳海擔任南航吉林分公司總經(jīng)理期間,該公司通過日美航空龐漢章找到時任民航華北地區(qū)管理局局長的黃登科,增加了航班時刻,運營長春與北京之間的航班。
按照南航的航線銷售獎勵政策,作為航班機票銷售商的日美航空,在之后一兩年內(nèi)賺取航線客運銷售額3%的返點、計約600萬元的利潤。為了感謝周岳海,龐漢章分多次送給周岳海共計30萬元。
檢方還稱:2006年,為開展包機業(yè)務,龐漢章及日美航空向時任南航市場營銷管理委員會主任、黨委副書記的陳港行賄10萬元。
龐漢章認可指控。在庭審中,他和日美航空負責人表示:對上述兩人的行賄細節(jié),早在2009年就已經(jīng)向專案組交代過。檢察機關亦向法官建議對其從輕量刑。
周岳海和陳港涉嫌受賄案已于2016年上半年一審開庭,他們對指控沒有異議。兩案至今尚未宣判。
鮮為人知的是,這已是龐漢章及日美航空自2009年以來第二次因涉嫌單位行賄罪受審。
9月27日的庭審信息顯示:在2011年6月,因卷入民航華北地區(qū)管理局原局長黃登科案,日美航空被判犯有單位行賄罪。龐漢章作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。
大約三個多月前,龐漢章剛剛收到刑滿通知書。
據(jù)龐漢章在庭上所述,2011年,日美航空被沒收現(xiàn)金2000多萬元、汽車9輛,另被處以罰金約130萬元。
關于黃登科受賄案的庭審情況,公開報道甚少。據(jù)最高檢察院主管的《方圓法治》報道,從2000年到黃登科案發(fā)10年間,龐漢章大多因航空線路協(xié)調(diào)接受請托,每次送上約10萬元,總計向黃登科行賄230萬元。
河北衡水中院于2015年底公布的刑事裁定書顯示:2010年12月,河北省故城縣人民法院以單位受賄罪和受賄罪,判處黃登科有期徒刑13年。目前黃登科已獲1年減刑。
龐漢章稱,在被判緩刑的5年期間,日美航空所有員工已被遣散,公司沒有正常運營,他個人變賣原有房產(chǎn),并向朋友借錢度日。
龐漢章今年不到60歲,略有駝背。在9月27日的庭審結束后,龐漢章以身體不適為由,拒絕了采訪。
財新記者依據(jù)公開資料梳理,除周岳海、陳港、黃登科之外,經(jīng)由司法認定收受龐漢章賄賂的,至少還有三人。他們分別為:原南航總工程師張和平、原南航湖南分公司副總經(jīng)理顏光雄、原南航運力網(wǎng)絡部總經(jīng)理陳光輝。
張和平受賄案已于2011年底由湖南衡陽中院判決。判決書顯示,張和平共計受賄719萬元,其中來自龐漢章的財物價值約為397萬元。張和平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,并處沒收個人財產(chǎn)人民幣200萬元。
顏光雄此前是張和平的副手。顏光雄受賄案于2010年底由湖南郴州中院判決。判決書顯示,顏光雄共計受賄310萬元,其中來自龐漢章的財物價值約為240萬元。顏光雄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,并處沒收財產(chǎn)20萬元。
陳光輝是南航原運力網(wǎng)絡部總經(jīng)理。據(jù)《羊城晚報》報道,2011年9月廣州中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并處沒收財產(chǎn)10萬元。其受賄的170萬元全部來自龐漢章。(來源:財新網(wǎng) 記者:王婧 鄭麗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