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》第一百零一條“危險品品名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(guī)定并公布”的規(guī)定,在以往發(fā)布的《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》基礎上,按照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文件要求,中國民用航空局制定了《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》(2021版),現予公布。
該目錄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,中國民用航空局2019年1月3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公布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2019版的公告》同時廢止。
中國民用航空局
2021年3月30日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》第一百零一條“危險品品名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(guī)定并公布”的規(guī)定,在以往發(fā)布的《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》基礎上,按照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文件要求,中國民用航空局制定了《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》(2021版),現予公布。
該目錄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,中國民用航空局2019年1月3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公布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2019版的公告》同時廢止。
中國民用航空局
2021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