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民航發(fā)展基金使用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以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民航機場生產統計數據為依據,提出2015年民航小機場補貼方案,現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15年11月26至12月5日。
根據民航發(fā)展基金使用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以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民航機場生產統計數據為依據,提出2015年民航小機場補貼方案,現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15年11月26至12月5日。
凡對公示方案有異議的,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(加蓋單位公章)向民航局財務司提出。
財務司聯系方式:
電話:010-64092768
傳真:010-64092774
電子郵箱:minhangkuaibao@caac.gov.cn
民航局財務司
2014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