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作出判決,因非法獲取明星航班信息,“粉絲”劉某某、王某某分別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判處拘役5個月、緩刑5個月,拘役4個月、緩刑4個月。
不少人都在機場見識過“壯觀”一幕:明星一出現(xiàn),一群人蜂擁而上,尖叫聲此起彼伏,原本寬闊的走道被堵得水泄不通。2019年,上海虹橋機場的自動扶梯玻璃竟被接機粉絲擠爆;同年底,某知名演員在機場怒斥險些撞到小孩的跟拍者;今年9月,國乒選手樊振東遇粉絲擁擠送機后公開發(fā)聲:“懇請球迷們允許我做個普通人”。因粉絲狂熱導(dǎo)致的飛機延誤、設(shè)施破壞等影響民航安全的行為,近年來屢見不鮮。
粉絲為何總能準(zhǔn)確獲知明星行蹤?包括明星在內(nèi)的公民個人隱私安全,是如何泄露的?除了少數(shù)明星團隊故意泄露炒作,就是有人在非法倒賣或盜取一串串精準(zhǔn)的航班號。獲刑的劉某某、王某某,先是非法獲取明星身份及乘坐航班信息,又在微信群中分享明星的行程,正是粉絲大鬧機場的關(guān)鍵信息提供者。
《民法典》和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都明確規(guī)定了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;《刑法》、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應(yīng)受的刑事、行政處罰也有明文規(guī)定。用法律“加密”明星的航班信息,不止為了鏟除粉絲扎堆機場的安全隱患,更是傳達鮮明的法律態(tài)度:所有公民的個人隱私安全不可侵犯。
機場是承接旅客的出行場所,不是粉絲與明星的互動舞臺;行程是每名公民的隱私,不是可以販賣傳閱的商品。粉絲追星無可厚非,但別追出了法律的底線。(來源:北京晚報)